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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建认定的程序有哪些?少一步都不能算是违建!

抖音热门 2025年07月18日 20:02 3 admin

在农村的许多朋友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:自家的房屋突然被贴上违建标签。那么怎么在此等情况下进行有效应对呢?今天,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从法律角度出发,为您详细解读。


律师解读

首先介绍具有执法权的主体部门。通常情况下,各类违法建筑的认定与调查由不同部门负责。针对在乡村村庄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,通常由乡、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流程开展调查、核实及认定工作。这一流程包括立案调查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、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,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。处理决定一般包括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、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等内容。而在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占地建设或未按规划许可证建设的,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,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有相应职责。在实际操作中,若由村委会、街道办或其他组织、部门对违法建筑开展调查、认定,甚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拆除房屋,此类行为必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。

违建认定的程序有哪些?少一步都不能算是违建!

其次,关于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。违法建筑的认定并非简单的口头表述,而是需要严格遵循以下流程:

1. 立案、调查

当相关部门接到举报,或者发现存在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时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需组织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,对违法行为展开调查与认定。调查认定时,需详尽记录违法占地建设的面积、结构及修建时间,并编制笔录。同时,需对违法建筑拍照、录像,并向当事人收集房屋产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等合法建筑证明材料。

2. 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、保障当事人陈述、申辩权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的规定,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应当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、事实、理由及依据,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、申辩、要求听证等权利。

即调查认定后,若确认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,处罚前相关部门必须保障当事人的陈述、申辩及听证权利。在此过程中,若当事人对调查结果存在异议,认为自家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,或者认为自己不存在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的行为,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,也可要求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。

违建认定的程序有哪些?少一步都不能算是违建!

若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,或者当事人陈述的事实、理由成立,那么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采纳。

3.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

若当事人的陈述、申辩不成立,相关部门应当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七条,在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通常情况下,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包含以下内容:
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、地址;(二)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事实和证据;(三)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;(四)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;(五)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(六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。

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,可立即对决定书内容及作出程序进行审查,即查看相关部门是否履行了上述法定程序。若相关部门未遵循法定程序即出具该文件,则该文件视为无效。

4. 进行催告

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,若当事人未按照决定书要求限期改正或拆除违法建筑,且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,那么相关部门还需进行催告,此为法定程序,不可省略。

务必注意,催告必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发出,严禁口头通知。同时,还需再次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、申辩权,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。

违建认定的程序有哪些?少一步都不能算是违建!

5.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

经过催告后,若当事人仍未采取行动,未启动相应法律程序,那么相关部门可在救济期限届满后,针对当事人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。当事人在收到强制执行决定书后,仍保留救济权利,相关部门无权仅凭此文件强制执行拆除,否则将构成违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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