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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起,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上路“3罚2禁”,车主注意

抖音热门 2025年08月28日 18:59 5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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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电动车开始正规化管理后,全国各地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规定都在逐渐变化,从多地发布的通告来看,今年10月份开始,电动车管理又有新规定实施,届时车主需要注意“3罚2禁”,违规最高将被处以500元罚款。

10月1日起,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上路“3罚2禁”,车主注意

经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,《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即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,届时当地对于电动车消防安全方面将有新的要求,因此当地车主需要注意“3罚”,不然有可能会被处罚。

10月1日起,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上路“3罚2禁”,车主注意

10月起,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“3罚”

1、罚违规停放或充电

《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11条要求,电动车使用者在充电、停放车辆等方面需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不得出现违规行为,并且第18条明确规定处罚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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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不能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、楼梯间、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,否则将对个人处以警告或100-500元罚款;不能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、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及地下车库进行充电或停放、不能拉乱电线充电,否则个人将被处以50-200元罚款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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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罚车辆或电池进入电梯轿厢

同时,《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11条也明确规定,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入乘客电梯,否则将被处罚。如果电动车或电池在电梯内出现失火、爆炸等情况,内部相关人员逃生较为困难,极易造成人员伤亡。同理,电动车及电池也不允许进入公交、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内,否则也会被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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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罚违法拼装、改装、加装

该规定第6条也有规定,当地生产、销售的电动车和电池、充电器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必须符合强制性国标。并且当地还要求,禁止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,拼装、改装、加装电动车及电池、充电器。因此大家需要注意,不能擅自改装电动车三电系统(电池、电机、控制器),此外不能加装遮阳伞、雨篷等配件,否则会被有关部门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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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起,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上路“3罚2禁”,车主注意

10月份除了有新规发布,部分地区开展的电动车集中管理行动也将在10月持续进行。例如此前福建宁化交管部门发布了《关于在全县开展二三轮摩托车、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》,表示对于相关车辆的整治工作将在10月底结束,因此10月份还将开展整治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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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起,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“2禁”

1、禁止无牌无证上路

当地通告中,将二三轮摩托车(电动)及电动自行车未依法注册登记上路行驶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上道路行驶,这两大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的前两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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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规定,电动自行车(速度25km/h以下)需要上当地发放的统一非机动车号牌、燃油及电动摩托车(速度25km/h以上)需要上机动车号牌并且驾驶员需要持有对应的摩托车驾驶证。如果无牌上路,将被处以20-200元罚款、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;如果无证驾驶,将被处以200-2000元罚款、暂扣车辆、或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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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禁止违反交规

在整治重点的3-10条中,详细列举了整治期间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、酒后驾驶车辆、超员超载、对车辆实施非法改拼加装行为、不按规定通行、“飙车炸街”、驾驶不符合要求车辆上路行驶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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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上所述,在今年10月份,不少地区都将继续开展电动车集中查处行动、实施全新的管理标准,因此大家上路需要牢记“3罚2扣”,不然极有可能会被处罚。好了,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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