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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纪委明确了,12类津贴补贴的发放行为属于违纪!

抖音推荐 2025年06月04日 21:03 2 admin

  “大家辛苦一阵子了,发点福利犒劳下吧!”“不就是发点福利嘛,大家辛苦这么久...”节假日到了,不少单位又开始琢磨着给职工发点福利,这样的场景在不少单位反复上演。但请注意!随意发放补贴的时代已经终结!

  许多干部不知道的是,有些看似“为职工谋福利”的行为已经踩到了纪律红线。近年来,全国每年都有上万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受到处理,其中不少人甚至受到处分!中纪委明确了12种属于违纪的行为,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单位和按公务员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。

  近期就多地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,仅玉林一个市就查出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197个,处理了一批责任人,这些“好心办坏事”的领导们,轻则警告处分,重则“乌纱帽”不保!

中纪委明确了,12类津贴补贴的发放行为属于违纪!

一、这12类津贴补贴的发放行为,碰了就是违纪!

  根据中纪委文件,以下行为均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:

  1. 自创名目发钱: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取消的补贴(比如已经被叫停的补贴项目还在偷偷发、巧立名目的“创新奖”“辛苦费”)

  2. 超标越界发钱:超过规定标准、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(擅自扩大发放对象或提高金额)

  3. 变相普发奖金: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,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

  4. 两头占:发补贴后继续报销相关职务消费(比如车补发了还报销交通费)

  5. 乱发加班费:违规发放加班费、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(注意:合规的未休假补贴是合法的,但造假发放就违规)

  6. 擅自提高改革性补贴:擅自将改革性补贴提高标准(超标准发放住房补贴、交通补贴等)

  7. 超标缴公积金:超过规定标准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(这条很多人容易忽略!)

  8. 发卡发物代替钱:用有价证券、购物卡、预付卡、实物等代替现金发放补贴(发现金不行,发卡发物也不行)

  9. 挂钩收费罚款:将收费、罚款与津贴挂钩(执法罚没款用来发补贴、按罚款比例提成)

  10. 挪用专款发钱:违规使用工会费、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(专款不专用)

  11. 借节庆活动发钱物:借节日或活动变相发钱发物(现金、购物卡、过节费、庆典费“人人有份”)

  12. 其他违规行为:其他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发放形式(兜底条款,没列全的都归这儿)

二、这些雷区,千万要避开!

  超标准缴存公积金也算违纪?是的!虽然看起来是为职工谋福利,但超额部分相当于变相增加收入,属于违规行为。

  未休年假补贴到底能不能发?这里要特别注意:如果职工确实没休年假,单位按规定发放补贴是合法合规的。但有些单位不管休没休、休多少,一律造表发钱,这就是典型的 “福利化” 操作,属于违纪行为。

  年终奖还能发吗?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(基本工资部分)是允许的。但事业单位已经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度,那么通常不能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,因为绩效工资本身已经是一种基于工作表现的奖励机制,如果另行发放就违规了。

三、发错了后果有多严重?有人已被处分!

  别以为只是退钱那么简单! 根据情节轻重,处罚分三级:

  • 情节较轻:警告或严重警告

  • 情节较重: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

  • 情节严重:开除党籍

  特别是使用“小金库”款项发放、不查处本单位违规行为的,最重可开除党籍。玉林市在专项整治中立案56件,党纪政务处分40人,教训深刻。

更令人警醒的是,2015年全国就有1.05万人因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问题受到处理,821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。这些数字背后,是多少人的政治生涯断送在了“为职工谋福利”的借口上!

四、过节福利到底怎么发才不违规?记住这3条铁律!

  1. 看主体:你是不是机关、事业单位或国企?这三类单位必须守规矩。

  2. 看资金来源:只能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出,有严格额度限制!挪用工作经费、设“小金库”发福利绝对不行。

  3. 看发放形式:不能发现金、购物卡、代金券!全国总工会规定,逢年过节可发少量节日慰问品(注意是 “少量”!)。

  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,“逢年过节”是指 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这7个法定节日。

特别提醒:事业单位人员注意!你们已经实施绩效工资,年终一次性奖金已纳入绩效工资总量,不得另行发放5。若再单独发年终奖,就属于“超项目发放”!

写在最后

  “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;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。”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,无论名义多么“正当”,形式多么“巧妙”,本质都是挥霍公款、践踏法纪。

  作为单位负责人,必须清醒认识到:用违规手段发福利不是“关爱职工”,而是将同事置于风险之中;党委会集体决策不是“护身符”,集体违规同样要被追责。纪律面前无小事!必对照12条自查,千万别踩纪律红线!


来源:中纪委网站、网络媒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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